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农村交警春运宣传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农村交警春运宣传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2021年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教育?
2021年12月2日是第十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今年的主题是守法规知礼让、安全文明出行。
确定12月2日为“全国交通安全日”,主要考虑数字“122”是我国道路交通事故报警电话,群众对此认知度高,方便记忆和宣传;
同时考虑每年12月2日我国已进入冬季,是交通事故多发期,春运等道路交通出行和运输高峰也即将开始,在此时间节点组织开展全国范围的道路交通安全主题宣传活动有利于预防道路交通事故,保证广大民众出行安全。
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守法规知礼让,兴海交警开展122主题宣传活动。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它来啦
每年的12月2日
是一个属于交通安全的节日
如今,这个节日
已经走过10个年头
2021年12月2日
是第十个“122全国交通安全日”
南阳:大雪天高速路!大客车司机双手脱把狂刷微信, 你怎么看?
2019年2月13日,河南省南阳至新郑机场高速,一场大雪如期而至。此时,豫R00056大客载40余人正在行驶。车辆驾驶人非常兴奋,在这冰雪路面,竟然丢方向盘,拍照发朋友圈。
而该车前面几米就有车辆。道路湿滑,竟敢丢方向盘。被一惊悚的网友投诉。于是,交警布控在出口,最后扣2分罚200,车属单位约谈,整改。
透过此***,我们不得不说该驾驶人,明知下雪,却玩起危险动作。应该是危险驾驶罪。扣2分,罚200太轻了吧。40个生命呀,万一侧翻,谁负得起这个责?该驾驶员应该直接扣12分,取消客车资质。或者取消从业资格证,永远纳入黑名单。
实际上根源在于该公司。说明该公司管理混乱,要求不严。没有应急预案。安监局,交通局,运管局,交警不是约谈,应该进驻该公司进行督查,整改。整改期间应收回资质,验收合格才能核发资质。
别以为是小事,其实性质很严重。客车发生事故将是群死群伤,到时候,这个官那个官受牵连,为什么不防微杜渐呢?为什么总要等发生事故才后悔呢?真的要做事后诸葛亮吗?
安全无小事,管理者要把苗头管在前面,不能走在后面,每次事故后才大动干戈,有什么意义?提前预防最重要。
不是本人说话刻薄,本人也是从事该行业。每天都提心吊胆。真不能马虎。安全之弦一直绷得很紧的。每到恶劣天气,都会以各种形式通知驾驶员谨慎驾驶,注意安全。公司领导都会在一线叮嘱交待,做好应急预案,GPS实时动态监控,发现问题,立即短息通知。
客运行业只能未雨绸缪,才能保证安全!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大雪天,大客车司机双手脱把狂刷微信,把40余乘客的生死置之度外。冷不丁的看到这个题目,难以让人相信,然而,竟是千真万确!
可恨!可气!可怕!
据媒体报道。2019年2月13日中午一点由南阳一新郑机场大巴(车牌号:豫R00056)在路上行驶。当时,雪下的正大,道路湿滑不堪。驾驶员头戴耳机,双手捧着手机专注玩微信,不时抬头看一眼前方路况,距离他前面的轿车仅数米之远,情形十分惊险,吓傻了全车的旅客。2月13日晚22时,一名网友将此情况举报到南阳高速交警。14日晚18时11分左右,该客车在从南阳返回经过ETC车道驶出南阳站时,即被布控的民警查获。
这起案例虽在10个月之前发生,现在重新拿到《悟空问答》上爆料,仍让人记忆犹新,深有感触。因为距离2020年2月份春节已经没有几天了。笔者对此事有以下看法:
当时处理的结果偏轻,不足以扼制住这种危险驾驶行为。
当时处理是以《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二条第三项为依据,只罚款200元记2分的处罚,不疼不痒。个人认为,这种违法行为应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判罚,做出行政拘留、刑事处罚,不要等出现严重后果再以罪论处,到时什么都晚了。再者,这样的司机己经不适合在客运运输企业混日子了,应坚决予以清退、解职、做开除处理,其驾驶证应予以吊销或降级,然而,除了驾驶员罚点钱扣点分,其他处理结果一概没有,照样驾车上路。
近日,高速路交通事故大小不断,惨剧天天发生,春运运输任务紧迫。加之驾驶员的素质参差不齐,预防群死群伤的恶***故迫在眉睫!年关将至,除了公安交警加强严格执法之外,一些客运运输企业应加强车辆的检查维护,加强对驾驶人员的教育、培训和管理,确保春运期间预防和减少大型客运车辆的运输安全。
客运司机的师傅们,安全在你的掌控之中,生命在你的手上和脚下!
(图片来源: 《汝州之窗》)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农村交警春运宣传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农村交警春运宣传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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